全縣各市場主體和廣大消費者: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自2022年7月1日0時起,全縣縣域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不用塑料購物袋,積極推進赤水河流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可降解塑料制品。
二、禁止在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三、禁止無償或者變相無償向消費者提供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四、餐飲企業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各景區景點、鎮雄縣域內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應立即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餐飲企業應按照規定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市場主體應做好產品替代。
我局將依法嚴格查處生產者違規生產、銷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監督、舉報電話:12315、0870-3130315。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0時起實施。
鎮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